當前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全面鋪開的大布景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須嚴厲依照相關技能標準和標準規則施行全過程質量操控,做好現場布點采樣、運送流通、制樣保存、實驗室剖析及數據處理審閱等質量操控作業。
加強監測人員的技能培訓和監督,堅持監測人員持證上崗;運用契合要求的儀器設備并定時進行檢定或校準,必要時進行期間核對;嚴厲對陳述質量把關。讓具有代表性、客觀性、準確性的監測數據,為政策擬定、技能研究提供根底數據支撐,更好地為土壤維護和污染防治提供技能支持。
土壤樣品的收集辦法對監測成果影響很大,采樣形成的差錯可能比剖析測驗的差錯還要大。土壤環境監測的布點、采樣需嚴厲依照HJ/T 166-2004《土壤環境監測技能標準》中的相關規則進行。
實驗室剖析質量操控
1、實驗室內部質量操控
實驗室內部質量操控是實驗室剖析檢測人員采取措施對剖析質量進行的自我操控,一般有精密度操控、準確度操控以及檢測過程中的攪擾處理。
精密度操控:精密度是指運用特定的剖析程序重復剖析測定均一樣品所獲得測定值之間的一致性程度。土壤環境監測中,每批樣品每個項目須做20 %平行樣品,樣品數少于5個時至少應有1個平行樣,平行樣可為實驗室明碼平行或現場密碼平行。不同測定項意圖平行雙樣測定成果差錯答應規模不同,在相應答應差錯規模之內即判定為合格。若平行雙樣測定合格率低于95 %,則應對當批樣品從頭測定,并添加樣品數10 %~20 %的平行樣,直至平行雙樣測定合格率高于95 %。
準確度操控:準確度是反映辦法體系差錯和隨機差錯的綜合目標。準確度操控可經過運用標準物質或質控樣品,或經過測定加標收回率進行操控。每批要測質控平行雙樣,在精密度合格的前提下,質控樣測定值必須在保證值(95 %的置信水平)規模內,否則本批樣品需從頭測定。當測定項目無標準物質或質控樣品時,可經過加標收回實驗來承認準確度。每批試樣隨機抽取10 %~20 %進行加標收回測定,樣品數少于10個時恰當添加加標率。加標量視被測組分含量而定,加標后被測組分的總量不能超出辦法的測定上限,加標體積不超越原試樣體積的1 %,否則應進行體積校正。加標收回率應在答應規模內,當加標收回合格率小于70 %時,對不合格者從頭進行收回率測定,并添加10 %~20 %的試樣做加標收回,直至總合格率大于等于70 %。
土壤環境檢測技能標準要求對必測項目做準確度質控圖,用質控樣的保證值(X)與標準偏差(S),在95 %的置信水平,以X為中心線、X±2S為上下正告線、X±3S為上下操控線制作質量操控圖,用于剖析質量的自控,能更準確剖析測驗成果質量的可信度。
檢測過程中遭到攪擾的處理:檢測過程中如遇停水、停電、停氣等影響到檢測質量的攪擾時,全部樣品應從頭測定;儀器產生毛病時,用同等級且能滿意檢測要求的儀器從頭測定,無備用儀器時,將毛病儀器維修后經檢定合格再從頭測定。
2、實驗室間質量操控
實驗室間的質量操控首要在于定時參與實驗室間比對和才能驗證活動,保證實驗室檢測才能和水平,保證出具數據的可靠性和有用性。如經過才能驗證或者安排間比對發現某項查驗檢測成果不理想時,應體系地剖析原因,采取適宜的糾正措施,并經過實驗來驗證其有用性。
實驗室辦理方面的質量操控
1、監測人員質量操控
數據質量由作業質量來保證,而作業質量的核心在于人員。監測人員是土壤環境監測的首要施行者,人員專業本質與作業才能的高低直接影響監測質量的好壞。如果監測人員質量操控觀念不強,質量認識缺乏,在施行監測的過程中易出現散漫、不謹慎和不行負責的現象,而如果監測人員專業知識及技能缺乏,則在監測過程中無法保證標準的操作,可能在監測的源頭即采樣過程出錯,也可能在實驗室引起差錯,數據處理辦法不行科學等,那么最后的監測成果很可能會與實際狀況偏差較大。因而,加強土壤環境監測人才隊伍建造非常重要,監測技能人員應全部實現持證上崗,實驗室應定時參與或展開土壤環境監測技能人員培訓,并加強對人員專業本質和技能才能的監督,不斷加強監測隊伍的本質和才能建造。
2、儀器設備質量操控
土壤環境監測的儀器設備,包含采樣儀器、實驗室剖析儀器及相關輔佐設備,其功能是否無缺直接影響監測作業效率和質量,儀器設備應依照正確的辦法進行操作并做好日常的維護保養,需求檢定或校準的儀器應定時送至法定計量檢定安排或被授權計量校準安排進行檢定或校準,承認儀器技能功能滿意監測作業要求,并在檢定或校準有用期內運用。對有較高準確度要求的要害儀器,或易漂移、易老化、功能不行穩定或運用頻頻的儀器,一般還應在兩次檢定或校準之間做期間核對,以保證儀器的精度和接連穩定的運轉。運用過程中出現可疑狀況、運用環境條件產生嚴重變化、維修或借出后返回的儀器也應及時進行核對。
3、陳述質量操控
監測陳述是監測成果的最終出現,為保證監測數據準確無誤,應樹立數據質量辦理責任制,嚴厲執行三級審閱制度,從剖析、審閱到簽發做到分工負責、層層把關,發現可疑數據或疑難問題,監測負責人應安排相關人員查驗剖析解決,并對相關數據進行追溯,做到有疑問的數據決不上報。此外,應注重對陳述編制人員的培訓教育,盡可能防止陳述編制環節的差錯。